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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5日,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实施存量住房“以旧换新”活动住房公积金配套措施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与存量住房“以旧换新”活动,如原旧房曾经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,在购买新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,贷款申请人(家庭)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和名下房产套数情况,仍按购买原旧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认定结果执行。其他贷款事项按现有相关规定执行。
阅读原文 地方 中房网 2024.07.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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