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月6日,海南省住建、发改、资规、财政、税务、银行、金融监管七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,在指导市县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,因城施策用好用足前期各项存量政策的同时,推动增量政策出台,不断稳定市场预期和提振市场信心。该通知共10条内容,涵盖土地规划、财税金融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、预售资金监管、“小户型”审批、商品房价格备案等方面,着重在“减、优、促”方面发力,切实减轻企业和购房人负担,释放积极信号。
(一)优化调整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政策。如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按照